聯合報 記者李京昇/綜合報導
來去眷村住一晚!桃園市政府文化局自即日起到2月27日,公告「歷史建築馬祖新村眷村文創園區眷村民宿經營試辦計畫」,共開放7個民宿經營空間,前兩年免收租金與權利金,期盼透過公私協力,打造眷村特色民宿。
文化局長莊秀美說,民宿經營申請者必須年滿20歲無犯罪紀錄外,也不是非民宿管理辦法第9條規定不得經營民宿者,經營期間自簽約日起一次核予5年,經營成效經評估良好,可優先續約一次。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開放馬祖新村眷村文創園區7個空間,前兩年免費提供民宿業者進駐經營民宿。圖/市府文化局提供
為鼓勵民間參與文化資產保存與活化,申請通過業者前兩年免收租金與權利金,盼馬祖新村期望藉由業者的創意與經驗,共同開啟眷村文化保存、生活化的創新模式。
徵選計畫收件期間到2月27日(三)截止,申請截止日前,開放民宿現場看屋,可電話預約參觀,(03)284-1866分機625、陳先生,詳細計畫內容請上桃園市政府文化局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