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翁至威/即時報導
內政部今年7月起實施多項新制,範圍涵蓋建築、地政、戶政、實價登錄、包租代管等,民眾可多加留意。
一、實價登錄新制
內政部表示,自7月1日起,不動產申報登錄責任回歸買賣雙方,並改為買賣移轉登記時一併申報,不再歸責於地政士。內政部提醒,未來建商賣屋也負有登錄責任,須與買屋者共同申報登錄,若價格資訊申報不實,最高可罰15萬元,甚至將涉及刑責。不過若是買賣預售屋,就不在實價登錄範圍內。
內政部今年7月起實施多項新制。 (圖/台中市政府)
二、針對包租代管業者加強查核
內政部表示,自今年7月起,將加強查處尚未取得登記證仍繼續執業的非法包租代管業者,以個人名義執行包租代管業務者也包括在內,經查明屬非法業者,將處新臺幣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將按次連續處罰至改正為止,情節重大者並得勒令歇業。
三、法拍、抵押權登記 可跨縣市受理
7月1日起,地政事務所除住址變更等七項簡易登記案件可跨縣市辦理外,將新增試辦法院拍賣、抵押權塗銷、抵押權設定或內容變更等三項登記案件,也可跨縣市就近到全國任一地所辦理,幫民眾節省時間與金錢。
四、日照權保障新規上路
日照權保障規範將自今年7月1日上路,新建或增建建築物高度超過21公尺(約七層樓)部分,應檢討其所造成的日照陰影,使鄰近住宅區或商業區的基地,在冬至仍有1小時以上的有效日照,建商未來申請建照時,應特別留意新規。
五、綠建築、綠建材新規上路
綠建築標章有效期限為五年,現行已規定針對申請標章延續認可的指標項目及綠建築等級無變更者,原設計人得免簽章之規定,以鼓勵申請標章續用,
為鼓勵取得綠建築標章者申請續用,自7月1日起,放寬綠建築標章續用標準及增訂候選綠建築證書展期規定,並刪除期滿前1至3個月前提出之規定;另新增單一局部空間的既有建築物,可搭配室內裝修申請綠建築標章。
綠建材標章方面,自7月1日起,再生綠建材部分增訂「瀝青鋪面粒料」、「隔熱混凝土用輕質粒料」、「建築用隔熱材料」、「屋頂隔熱磚」及「控制性低強度材料」等五項基準,評定項目由22項擴充至27項。
而高性能綠建材之節能綠建材部分,評定項目原僅「節能玻璃」一項,本次增訂「建築用隔熱材料」、「隔熱漆」、「隔熱膜」、「隔熱外牆系統」、「隔熱屋頂系統」等五項基準。另防音綠建材部分,則配合建築技術規則,增列與升降機道相鄰之分間牆隔音基準及橡膠緩衝材動態剛性基準。
六、移民管理規費多元繳納
移民署表示,為提供民眾更便捷的繳納移民管理規費方式,自今年起於各直轄市、縣(市)25個服務站及七個機場港口櫃檯,全面建置信用卡機及臺灣Pay系統,讓民眾臨櫃時可以多元支付,自今年7月1日全面啟用。
七、戶政綠色櫃檯文件電子化
戶政司表示,7月1日起,民眾臨櫃辦理業務時,透過數位簽名板顯示電子申請書提供民眾簽名,及利用拍攝式掃描器掃描附繳證件檔存於戶政資訊系統,可減少紙張使用並降低實體儲存空間,爾後戶政人員可透過戶役政系統,線上調閱已掃描之全國戶籍登記申請書及相關附件,大幅減少作業時間、提高行政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