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至和、蕭君暉/台北報導
元太科技昨(21)日表示,子公司擁有三寶建設旗下Giant Crystal(GC)公司的850萬美元(約新台幣2.59億元)交換債於6月20日到期,元太已要求延至9月20日前加息清償,若GC案屆時仍無法還款,對每股純益(EPS)的影響約0.22元。
圖為元太董事長柯富仁。(圖/聯合新聞網)
不過,元太昨天傍晚公告,該公司獨立董事暨奇景光電董事長吳炳昇,對元太的GC交換債到期處置方案持不同意見。吳炳昇認為,GC、三寶建設及李俊傑已經失去誠信,為給其還款壓力,故建議立即主張其交換債到期違約,促其立即解決還款問題。
元太指出,GC案除了原有提供抵押品(設定予元太4億元)外,昨天決定增提土地乙筆,設定第一順位共同抵押權予元太及其他交換債持有人。於本交換債全數還款前,倘三寶建設遭台灣地區其他債權人主張債務違約之情事時,元太即可宣告本交換債提前到期,並依法行使各項追索權利。
元太GC案的本金為850萬美元,加計應收利息379萬美元,約1,229萬美元(約新台幣3.75億元),占元太第1季資產總額335億元的1.1% ,佔淨值266億元的1.4%,對元太不致造成經營風險,對財務影響不會有重大影響。
此外,永豐餘子公司永豐餘全球以850萬美元(約新台幣2.59億元)認購三寶建設旗下Giant Crystal(GC)公司為期五年的可交換債到期,三寶提出還款計畫,希望能展延到期日。永豐餘昨表示,在考量公司最大利益下,傾向接受展延,惟7月3日前提報董事會討論決議,才會拍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