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蔡孟穎/台北報導
下定決心要買房,好不容易找到喜歡的房子,要下訂了卻被人攔截買走,你也有很多這樣的經驗嗎?別心急,比起買不到房,買錯房反而才是虧很大!
買房眉角多,到底該注意什麼才能避免變成冤大頭,從看屋到簽約不能漏掉的魔鬼細節,下面兩張「買房看屋的小抄」,讓你輕鬆記下買房不能忘的二三事。
看屋時應該注意:
●確認房地坐落位置、面積、使用分區和權利範圍,且須跟謄本標示的內容一致。 ●確認賣方、出租方是否為屋主,有無佔用他人土地或遭他人佔用的情況。 ●現況是否與法定用途一致,房子有無改建、增建、違建等非法項目,或傾斜、漏水、鋼筋外露等瑕疵。 ●水、電、瓦斯供應狀況是否正常,有無設置消防、逃生、照明等設備。 ●盤點附贈的設施,並確認能不能使用,有無瑕疵異狀。 ●確認停車位種類、產權歸屬、有無獨立權狀、是否有分管協議、口頭約定等產權資料和使用狀況。 ●打聽房屋狀況、是否有發生過特殊狀況,社區大樓有沒有制訂住戶規約。 |
買房簽約前後停看聽:
簽約前 | 簽約後 |
●主張契約審閱權 ●收受訂金者是所有權人 ●確認斡旋的房屋售價 ●要約書要有仲介的店章 ●明定有效期限確保權益 ●要約不成之處理方式 ●反悔不買的處理方式 |
●預產權要確認清楚 ●跟你簽約的是誰 ●契約內容標示清楚 ●價格要定清楚 ●各項稅費及其他費用負擔 ●付款方式寫明白 ●交屋時間及方式應明確 ●契約雙方當事人親自簽名 |
台北市地政局提醒購屋族,買房簽約時,一定要主張契約審閱權,且雙方口頭約定事項都要清楚寫在契約書內,以免日後變成「口說無憑」,當場最好同時向賣方卻認相關買賣交易費用負擔,以及違約賠償等特別約定內容,避免發生爭議時,無法舉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