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森新聞/綜合報導
許多情侶計畫結婚而買房,產權和房貸支付方式卻常有爭議。近日,一名女網友表示,目前有計畫跟男友一起買房,頭期款、房貸將平均分擔,一開始貸款時,只登記在男友名下,後面才會去做「預告登記」,但網一面倒勸說:傻了嗎、請結了再一起買。
原po表示,與男友月收入分別都有10-12萬元,合計每月薪資總額落在22萬左右,雙方因不想跟父母拿錢,有在思考,想去借信貸去支付頭期款,或之後裝潢費跟後續可能衍生的大筆額外費用等。原PO指出,有預先算過房貸、信貸加起來的月付額是可以負擔的,如果去信貸借款約200萬,男友房貸貸款約1200萬,把信貸出來的資金,匯到另外兩個銀行帳戶,分批匯入男友的帳戶,最後在從男友帳戶,匯給建商,這樣銀行後續查的到金流嗎?
對此,網友們紛紛激動喊,「沒結婚前最好不要合買」、「別傻了,請結了再一起買」、「月收入高卻規劃得這麼複雜?站在為人母的立場,建議婚後買,不要信貸」、「愛情真的很可怕…完全沒有婚姻關係就出錢買房,還掛男方名下,不過也是啦,通常都是婚後才知道真愛很容易被瑣碎鳥事打敗」、「付錢一起付,登記對方!?而且才男友而已⋯傻了嗎?」、「登記共同持有」、「結婚前登記的資產,跟婚後登記的資產是不一樣的事喔!」、「為什麼不先結在買房,而且可以登記共同持有,別被你男友佔便宜!」、「怎麼看都覺得,你自己的風險很大」、「你薪水也是10萬左右,為什麼不是登記你名下!男友信貸給你裝潢!你反問一下你男朋友他如果願意這樣做,這個婚還可以考慮結一下」等。
還引來一位母親說道,「如果你是我孩子,我會跟你說,婚前別買,如果非要買請登記2人共有,寧願按出資比例登記,萬一有狀況還能依法處置,這是保護自己也是保護這段感情,寧可醜話先說好,也不要之後傷感情」。
對此,呂律師表示,需要先幫該名女性粉絲進行「腦袋排水工程」,並放進一些法律常識。首先,婚前不要談錢!即便以結婚為前提交往,沒結婚就是沒結婚,未婚妻,只是比較好聽的男女朋友而已。為避免財務糾紛後續理不清,婚前若談錢,那就準備分手後法院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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