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馬瑞君、盧金足/台中報導
鄉林建設原承攬市府「國際會展中心BOT開發案」,於2008年間市府以工程嚴重延宕而終止合約,鄉林提確認契約關係存在告訴敗訴;市府再提告求償鄉林返還已開挖基地的土石價值。一審判鄉林需賠償懲罰性違約金2500萬元,台中高分院改判鄉林另須返還已出售1億1300萬元土石,合計須賠1億3700萬元。

針對此,市府表示,契約已終止,土石是市府產權,理應歸還市府;鄉林集團強調,尊重司法,該判決不會影響鄉林運作,但仍會依法上訴,爭取權益到底。
該案一審時,法官認為雙方契約終止肇因鄉林工程延宕,但是鄉林開挖國際會展中心該基地土石是因應工程需要而進行,且是在契約終止前出售,因此無返還售出土石問題,判鄉林僅須賠償違約金2千5百萬元。
中市府不服再上訴,台中高分審理後,合議庭持不同看法,認為雙方契約既然終止,鄉林有必要回復原狀、歸還土石,應返還已出售該批土石利益。台中高分院認定,鄉林所售出土石價值1億1300萬元,再加懲罰性賠償金,共應賠償1億3700餘萬元。
鄉林集團表示,會展中心案讓該集團「公親變事主」,最終演變成台中市民、台中市政府、開發團隊三輸局面,令人扼腕。
「鄉林集團與國際會展界菁英所組成的專業團隊,多年來仍持續運作沒有解散!」鄉林仍希望台中國際會展中心能依原計畫執行,每年將可創造500億元以上商機,同時帶動周邊的餐飲、交通、住宿、商務等各項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