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News記者黃駿騏/桃園報導
都市愈繁榮,交通建設和停車問題愈成為民眾最大的夢魘,多位縣議員針對停車位問題連番提出質詢,要求縣府能比照其他縣市,將部份早上7點就開始收費的停車格,改為統一8點收費。謝彰文議員更指責交通局未按停車場自治條例,二年進行檢討一次,難怪引來民怨。

15日的議事堂上進行交通局工作報告及質詢,議員劉曾玉春、陳美梅、謝彰文、林政賢、楊朝偉、黃婉如、舒翠玲等議員紛紛針對停車格提出質詢,一致批評縣府委外收費,不管停車格大小、安全性、收費時間、費率如何,甚至於停車格裡還有電線桿出現,簡直就是「搶錢」。
議員們指責,有些停車格早上7點就開始收費,一些取巧的人就把車停在停車格外,反正還沒有警察開單取締,造成附近交通大亂。中壢市青埔棒球場附近規劃不當,每當舉行球賽,所有車都停在路邊雜亂無章。
議員們指出,桃園縣內早上7點開始收費的道路有63條,8點開始收費的有121條,在五都來說,都8點才開始收費,建議交通局能從善如流進行全面檢討,將所有路段統一時間從8點開始收費。
謝彰文議員指出,桃園縣停車場收費自治條例規定,主管機關得依路邊停車場及公有路外公共停車場使用情形及所在地區停車需求,每二年調查檢討一次。但是,停管科到目前都沒有進行檢討,難怪停車問題引起民怨。
謝彰文建議,全縣道路不分區域,收費時間一律訂上午8時起到下午6時止。委外收費的費率改為每半小時計為基礎。依停車場收費自治條例規定二年調查檢討一次,落實調查檢討工作。商業繁商區及交通流量大的區域,改為計次限時收費,以提高使用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