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胡順惠/綜合報導
不少父母會趁生前將房屋、土地提前贈與子女,希望提早完成財產規劃。不過,台北國稅局提醒,贈與完成後若因家庭關係生變而後悔,是否能撤回,關鍵就在於財產是否已完成移轉登記。
國稅局表示,若納稅人在申報並繳納贈與稅後,贈與財產尚未移轉到受贈人名下,贈與人仍可撤銷贈與,並向國稅局申請撤回贈與稅申報。如果贈與稅已經繳納,也可以依法申請退稅。
在贈與房地或其他財產前,應審慎評估。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例如贈與不動產時,只要房屋、土地尚未完成過戶,並檢附撤銷申請書及相關文件,例如地方稅機關核准撤銷土地增值稅、契稅等證明,就有機會撤回整個贈與案件。
但若房屋、土地已完成過戶,情況就完全不同。國稅局指出,財產一旦移轉到受贈人名下,原則上不得任意撤回贈與,也不能申請退回贈與稅。只有在民法規定的法定撤銷情形,例如因意思表示錯誤、遭詐欺或脅迫而贈與、受贈人未履行附負擔義務、故意侵害贈與人,或對贈與人未盡扶養義務等,且經法院判決確認贈與得撤銷並回復所有權後,國稅局才會受理撤回贈與稅申報及退還已繳稅款。
過去就有一名父親在2023年間將公告現值約1,500萬元的台北市房地贈與兒子,並繳納約125.6萬元贈與稅,房屋、土地也順利完成過戶。
沒想到兒子取得房產後,態度與過去判若兩人,不僅經常頂撞父親,還出言辱罵,讓父親十分心寒,後悔當初將房產送給兒子,因此向國稅局詢問是否能撤回贈與,並退回已繳的125.6萬元贈與稅。
不過,由於房地早已完成移轉登記,國稅局表示,父親不能直接撤回贈與,也無法退回贈與稅,必須先向法院提起訴訟,若法院認定符合民法規定的法定撤銷原因,判決確定並回復所有權後,才能據此申請撤回贈與稅申報及退稅。
國稅局提醒,生前贈與屬於重要財產安排,一旦完成過戶,法律效果相當明確,不是單純後悔就能撤回。民眾在贈與房地或其他財產前,應審慎評估,避免日後因家庭關係變化而影響自身權益。
原文出處 【兒子拿到千萬房後態度大變!稅局揭心寒父想拿回房只剩這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