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記者呂健豪、張鎧乙/新北報導
新北市政府持續建設停車場,以解決民眾停車需求,不過三重信義公園停車場新建工程卻被審計處檢討,得標廠商以不實資格文件得標,得標金額超過資本額可承攬限額。對此,交通局表示,為顧及公共利益,市府今年核准繼續履約,但1100萬元押標金將不予發還。議員呼籲市府應全面檢討採購流程,確保公共工程品質與安全。
新北市長侯友宜力拚停車場建設,自上任以來共完成99座新建停車場,提供1萬1465格汽車位及8170格機車位,交通局也持續申請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經費興建停車場,來解決停車空間不足問題。
其中,位於三重區三和夜市附近的信義公園地下停車場,原定在2019年1月決標、2021年9月完工,但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缺工缺料等影響,歷經6次流標,終於在2023年決標。
三重信義公園停車場新建工程預算4億5580萬餘元,採「最有利標」方式決標,審標作業分成資格標審查及評選會議2階段,去年7月開資格標時,得標廠商於投標時繳交營造業聲明書,並載明符合投標規定,經評選為最優勝廠商,決標金額4億5580萬元。
審計處卻發現,該得標廠商卻被查出資本額僅3600萬元,依其法定可承攬限額為資本額10倍,即3億6000萬元,但工程預算金額及決標金額均超過該得標廠商法定可承攬限額,不符「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第4條規定,影響採購公正、公平,要求交通局查明並妥善處理。
交通局回應,得標廠商違反《政府採購法》以不實文件投標,但經檢討、評估後,認為終止契約反而不符合公共利益,因此在今年1月簽報市府核准繼續履約,但依《政府採購法》規定,不予發還押標金1100萬元。
民進黨議員顏蔚慈表示,該案多次流標後,最終得標廠商竟不符資格,顯示採購過程中存在嚴重瑕疵,呼籲市府全面檢討採購流程,確保公共工程品質與安全,此外,她批評,該工程規畫混亂,人行道僅部分施工,未能整體改善市容及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