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許如鎧/台北報導
2023年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為今年5月1日至5月31日,不過民眾於4月26日起,就可至各地區國稅局查調2023年的所得及扣除額資料。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說明,納稅人可至總局及各分局、稽徵所臨櫃申請查詢,也可委託他人代為查詢,但應備妥相關證件與委託書等資料。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提醒小規模營業人,年度中如有給付薪資、租金或其他各類所得時,其負責人為扣繳義務人,應依所得稅法及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之規定扣繳稅款及辦理扣(免)繳憑單申報。 聯合報系資料照](https://p1-news.hfcdn.com/p1-news/MzQ1MjMyNm5ld3M,/b7765960d650951b_990x658.png/qs/w=600&h=600&r=16888)
親自查詢者應出示國民身分證正本供核驗,無國民身分證者,則可出示內政部移民署核發居留證正本;如所得年度(2023年)無國民身分證,但領有內政部移民署核發在中華民國居留或停留證明文件,且已配發統一證號,並於申報年度(2024年)取得國民身分證者,應出示所得人國民身分證及戶籍謄本(有註記原居留證字號),或居留證影本供核驗。
若委託他人代為查詢,代理人應出示國民身分證或居留證正本,並檢附委任書或授權書正本,及申請人國民身分證或居留證正本供核驗。如代理人所出示之申請人國民身分證或居留證為影本,須由申請人或代理人切結與正本相符,並由櫃檯服務人員將影本留存備查。
如欲查詢過世親人所得及扣除額資料,須由繼承人出示被繼承人除戶謄本,及繼承人國民身分證正本供稽徵機關核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