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為減輕租屋族負擔,財政部承諾改革租金支出扣除額;針對扣除額類別方面,初步將朝改列「特別扣除額」方向討論,假若以目前租金扣除額每年12萬元,適用5%稅率的納稅人,約可省稅6,000元。
據了解,改革租金支出扣除額分為兩大部分。首先在扣除額類別,初步將朝改列「特別扣除額」方向討論;至於是否要一併調高上限額度,財政部雖認為現行12萬元上限額度夠用,但也並非鐵板一塊,仍有評估空間。
財政部長蘇建榮今年5月已在立法院允諾,將會針對租金扣除額通盤檢討。財政部官員表示,目前正持續研議中,尚未定案,若有確切方案最快會在下會期提到立法院討論。
個人綜合所得稅的扣除額包括一般扣除額及特別扣除額。民眾列報一般扣除額,可從標準扣除額(定額每人12萬元)、列舉扣除額(含租金、捐贈、醫藥費等)二擇一,通常租屋族經濟較弱勢,大多選擇標準扣除額便已足夠,鮮少採用列舉扣除。民間團體批評,現行租金支出屬列扣額項目,弱勢租屋族根本看得到吃不到。
若未來將租金支出改列為特扣額,租屋族只要符合規定並檢附證明文件就能列報,可望擴大租金扣除額適用對象,以目前12萬元上限而言,適用5%稅率的納稅人,約可省稅6,000元。
民間團體、在野黨高度期待租屋市場改革,其中在稅負方面,朝野立委紛紛提出《所得稅法》第17條修法,希望擴大租金支出扣除額度,照顧租屋族群,部分立委主張就現行列舉扣除額度調高上限;更多立委則建議改列特扣額,並同步調高額度,各提案中,最高調高至30萬元。
若以立委提案估算,在維持採列扣額,但提高扣除額度上限至30萬元情況下,財政部估算稅損約7億元;但若將現行租金列扣額改列為特扣額,且同步將上限提高至30萬元,稅損將提高到近56億元。
據悉,財政部內部不希望扣除額過高,實際上現行列舉租金支出達到上限12萬元者,多為所得總額超過4,000萬元以上的納稅人,若在現行機制下去調高上限,恐難達到照顧弱勢租屋族的政策目的,改列特扣額是較有可能的作法。
民間團體及立委也認為,改列特扣額有助民眾列報租金支出,其實也能幫助財政部掌握房東租賃所得,讓長期扭曲的租賃市場透明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