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金池/新北報導
新北市簡易都更28日通過審議,預計今年底發布實施,最小都更土地面積將由現行的1000平方公尺降為500平方公尺(150坪),容積獎勵也從15%增加為20%,申辦時間從16個月縮減成2個月。
新北市都更處年中提出「簡易都更」,預計今年底發布實施。(好房News記者陳韋帆/拍攝)
新北市都更處年中提出「簡易都更」,從簡化步驟等方式執行,只要住宅區或商業區面積500平方公尺以上,經全體土地或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同意並經都審委員通過,毋須再經都更審議程序,即可申請建照,大幅縮減時程。
為了呼應中央的「防災型都更」政策,基地與鄰地必須距離3米,以及2棟建物的距離必須留設8米,藉此強化防災效果;另為配合「透水城市」政策,也將增加法定空間的透水性。
新北市都更處指出,目前已有汐止申請簡易都更,因基地面積約2000平方公尺,住戶不超過10戶,過去因法定空間並未蓋滿,經住戶評估後認為,能有15%到20%的容積獎勵已經足夠。
據都更處表示,一般都更案中容積獎勵最高大約僅30%左右,簡易都更可以達到20%左右,但前者時程至少2年,後者僅需2個月。民國104年左右,中央將限縮非都更地區容積獎勵上限到20%左右,屆時簡易都更案將更具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