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邱瑞杰/基隆報導
基隆市正濱漁港色彩屋最側邊的鐵皮屋違建被市府排入拆除,使用者提出房屋稅籍證明等單據,向市議員呂美玲陳情,市府都發處使管科長傅俊昇與呂美玲相約見面了解,但雙方碰面前約半小時,拆除組就先上門拆屋,呂美玲指市府程序有瑕疵且手法粗暴,都發處長徐燕興表示拆除程序在法律上站得住腳,但情理上有討論空間。
傅俊昇說,這間鐵皮屋多年前被查報為施工中違建,非老違建,且屬實質違建非程序違建,應不能補件,在接到呂美玲電話得知屋主有異議後,同意約看資料,但使管科與拆除組是雙線作業,不知已排定時間並執行。
基市府都發處拆除正濱漁港色彩屋旁違建,被指程序有瑕疵且手法粗暴,都發處表示於法有據,但在情理上有討論空間。 記者邱瑞杰/攝影
從事建築業的呂寶雄說,被拆的建物1972年蓋好,閒置多年後,簡姓屋主同意讓他使用,所以花了2、30萬元搭鋼構並重做鐵捲門,用來存放工具機、吊車等。
都發處10月9日發出拆除通知單,排定10月20日到11月9日間拆除,請屋主事先自行遷移屋內物品。呂寶雄接到通知後,拿著建物1986年起課房屋稅的證明、繳交房屋稅單據和老照片等,向呂美玲陳情。
呂美玲說,她10月29日聯繫傅俊昇告知屋主有異議,傅約上午9點碰面查看資料,但拆除組上午8點半多就開始拆屋,到底在急什麼?
徐燕興說,拆除程序在法律上站得住腳,但在情理上有討論空間,未來會訂定更細的執行程序,減少爭議;違建使用者聲稱屋內物品因拆除作業受損,可依行政程序尋求救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