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祝菁、劉朱松/綜合報導
面對準總統蔡英文力推「新南向」,到泰國設廠20餘年的南僑會長陳飛龍說,可參考日本作法,帶領火車頭產業前往,建立產業群聚;建大工業董事長楊銀明提醒,政府應建立輔導台商投資設廠標準作業程序(SOP),和當地加速簽訂FTA和投資保障協定。
南僑1989年配合當時戒急用忍南向政策,赴泰設廠,生產速食麵、米果等,年營業額約20億元。陳飛龍說,日本拿汽車等火車頭產業南向發展,建立上下游供應鏈,日人就前往就業,形成日本社群,成為強大、無可撼動的產業力量。他說,海外投資有資金與技術2問題;儘管台灣多中小企業技術很專業,但到海外,仍需法規輔導及資金支持,這些都需靠政府。
「上次南向政策,前進企業在第二年,可能有7至8成就陣亡;若再推,須有完善配套。尤其東協不是單一市場,要詳細了解各國政策,宗教、社會環境,才能發揮產業能量。」陳飛龍指出,不能只看獎勵辦法好不好,人工便不便宜,台灣耶誕燈具就是只考量人力成本,結果從台北移到苗栗,然後到東莞,再到柬埔寨,沒有根,早晚從那個市場撤退,淪為遊牧企業。
李登輝1990年代提南向政策時,越南成為台商熱中據點。當時慶豐集團董事長黃世惠基於提高機車自製率,並考量越南機車內需大,在越南設慶豐環宇VMEP廠,並邀建大等業者齊赴越南同奈,形成產業聚落。1997年建大設越南輪胎廠,目前該廠年營收,占集團營運比重約1成,如今規模也越來越大。對「新南向」,建大表示支持,但點出台商在東南亞設廠盲點。
以印尼為例,當地法規不明確,申請程序繁雜,不僅浪費廠商時間與資源,有時還花冤枉錢。他呼籲新政府推動新南向時,應建立輔導廠商投資設廠標準作業程序(SOP),讓台商有所依循。其次,東南亞國家政府做法不一,有些投資案中央核准,地方不一定照准,有賴政府協助台商協調;其三,應盡早與對方簽定FTA或投保協定,以確保台商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