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聖藜/台北報導
法務部昨(26)日指出,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於本月20日年會中決定,將台灣從追蹤名單中除名,為十個缺失未改善之後續追蹤國家中,唯一獲除名者。
台灣從反洗錢追蹤名單中除名。(圖/聯合新聞網)
法務部指出,我國自2007年間在亞太防制洗錢組織第二輪評鑑中,落入「一般追蹤名單」,之後因改善情形不佳,再於2011年間落入加強追蹤名單,持續至2014年間第二輪相互評鑑程序結束時,仍與阿富汗、寮國、越南、汶萊等國同列過渡追蹤程序的追蹤國家。
考量我國金流秩序不佳,不僅誘發犯罪,更影響金、商業發展及國際聲譽,法務部自2015年起先行推動刑法沒收新制,並於2016年制定資恐防制法、修正洗錢防制法。
其中,洗錢防制法部分,因涉及各金融機構與非金融機構之事業或人員,由各部會分別配合修正相關子法與實務規定,在法制面上已有重大進展,因此,法務部今年3月綜整我國最新進展向APG提出申請脫離過渡追蹤程序,日前終於獲得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