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邱榆蕙/桃園報導
未來建商賣房前,需將「水電管線竣工圖說」交付市府備查才能辦理交屋,不僅可提供自住戶管線維修或遇到鄰房管線爭議時,有「圖」可尋外,還能省下面對漏水、跳電無從考據下,被迫拆牆的痛苦。
建商賣屋時,管線圖需交桃園市府備查。(好房網資料中心)
市議員舒翠玲表示,經常接獲民眾不論買新、舊房,入住後發現漏水、跳電等情形,到市府建築管理科請求原始水電規劃圖說,竟然沒資料,苦不堪言。
「唯一解決辦法是將房子拆了」,舒翠玲指出,民眾只想維修一段管線,根本無從慢慢找尋根源,這樣的申訴案件太多了。
她認為,「桃園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第33條應增設第6點,申請使用執照除依本法規定,還應檢附「水電管線竣工查驗圖說」,讓建商買賣交屋前,讓市府有相關管線圖備查。
市議員李家興、黃傅淑香等人也說,竣工後市府若要「查驗」水電管線,需將牆面打掉才能檢視,不符合經濟效益。
桃園市建管處使用管理科長郭建志說,建商於施工期間,必須交付五大管道水、電、瓦斯、消防、汙水的圖說設計,送到台電、自來水公司、消防局等處審查,同時送規劃建築圖說至建管處,得到同意後,即發給建造執照,未來建商需先交付「水電管線竣工圖說」,才能交屋給民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