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C地產王
民眾繼承不動產及房貸,後續出售若符合四大條件,在申報房地合一稅時,交易所得可減掉貸款餘額超過繼承時房地現值部分,藉此減輕所得稅負擔。
四大條件包含,繼承取得房地一併繼承房地貸款餘額,其次是向金融機構貸款而非私人借貸,第三是貸款餘額由繼承人實際負擔償還,第四是貸款餘額超過繼承時的房地現值總和。
高雄國稅局舉例說明,甲君的父親過世,父親在2018年1月1日買房,過世時仍有700萬元房貸未清償,甲君在2023年5月1日繼承房地產,當時房地現值合計400萬元,因無力償還父親的房貸,於是在2023年9月30日前以900萬元出售房地,計算房地合一交易所得時,要以售價減掉成本、相關費用以及土地漲價總額,如果符合前述四大條件,還可再減除額外負擔。
依照甲君的案例試算,以售價900萬元減除繼承時房地現值按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後成本430萬元(400萬元×107.5%),再扣除額外負擔300萬元(700萬元-400萬元)以及法定移轉費用27萬元(900萬元×3%),餘額為143萬元(土地漲價總數額0元),合計父親持有期間5年9個月,持有期間超過5年且在10年以內適用稅率20%,只需負擔28.6萬元(143萬元×20%)房地合一稅。
高雄國稅局表示,個人繼承取得房地時,若併同繼承被繼承人所遺房地貸款餘額,衡量其經濟實質負擔,在貸款餘額超過因繼承取得的房地價值部分,可視為額外負擔從交易所得中減除,以符合實質及量能課稅原則。
延伸閱讀
● 敲破碗的「青埔麥當勞」要來了?官方證實進行中 開店時間曝光
● 重機上國道竟與房價有關?路權團體:能帶你找到便宜房子
● 擔心家產被騙光!他偷父印章辦「預告登記」挨告 結局超意外
● 低樓層缺點越多 買家都不愛? 網揭迷思:「這層」投報高絕對勝出
● 房價連三年「每年跌1成」? 內行人曝未來走勢:這樣買最划算
● 8年級買房只能靠父母?過來人分享2招:靠自己不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