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馮牧群╱新北報導
內政部都委會13日審核通過新北市定古蹟「永和網溪別墅」土地容積跨區移轉至林口特定區建築使用,透過古蹟容移保留都市公共需求或景觀環境所需空間。新北市城鄉發展局長邱敬斌說,以容積移轉方式提高所有權人保存或修復、重建的誘因,對於有保存價值的歷史性建物、街區、古蹟等文化資產有保護作用。
永和網溪別墅目前為提供民眾參觀的市定古蹟。(截取自文化部網站)
永和網溪別墅位於永和區博愛街,民國87年經改制前台北縣政府公告為「永和網溪別墅」市定古蹟。別墅管理人經主管機關同意完成古蹟風貌修復後,依市府文化局核定的古蹟管理維護計畫,古蹟保存區內地上建築物除了網溪別墅為二層磚造日式房舍,尚有楊三郎美術館,目前開放庭園及美術館供民眾參觀。
城鄉局開發管理科指出,考量古蹟具有獨特歷史意義、藝術及文化價值,極需保存與傳承,申請人依「文化資產保存法」及「古蹟土地容積移轉辦法」規定申請容積移轉。
由於永和都市計畫範圍內公共設施服務水準嚴重不足,且開闢率尚低,為避免容積移轉造成公設負擔及開發衝擊,申請將可建築容積移轉至公設、交通及景觀條件較合宜的林口特定區計畫之住宅區,以完善林口特定區內環境,有效利用土地資源。
邱敬斌表示,透過永和網溪別墅的土地容積移轉,不僅保障古蹟與歷史建築所有權人的開發權益,也確保後續古蹟的維護管理,引導都市發展達成雙贏。容積移轉機制不但可保護單一建築體,還促使市民親近與認識文化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