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姿羽/台北報導
主計總處昨(24)日公布,今年1至2月受僱員工平均加班費增幅12.5%,創下近七年同期新高,比去年同期多了187元。顯示在勞基法新制實施下,加班費確實有感調升。
勞基法新制實施下,加班費確實有感調升。(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主計總處國勢普查處副處長潘寧馨說明,勞基法一例一休制度會影響到的層面是加班工時、加班費和受雇員工人數,就目前數據觀察,對加班費造成的影響最立即且顯著。
主計總處最新公布的2月受雇員工薪資調查顯示,今年全體工業及服務業受雇員工1至2月平均加班工時年增2.6%;加班費年增12.5%、多了187元,增幅為2011年以來同期最高。
潘寧馨以輪班制較普遍的住宿業、零售業、保全業為例,今年1至2月和去年同期相比,加班費增幅分別達2.6倍、1.3倍和四成;推測加班費明顯增加的原因,是勞基法新制上路後,加班費加乘計算所致。
在受雇員工人數部分,主計總處特別觀察今年2月和去年12月的情況比較勞基法實施前後,以輪班制為主的餐館業、零售業、住宿業受雇員工的增減情形,分別增加了3,748、 2,878與1,140人,當中有超過五成二的受雇員工屬於臨時性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