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蔣永佑/台北報導
營建署道路工程組前組長張之明,涉嫌透過立委鄭天財辦公室前執行長張騰龍牽線,向三名廠商收賄、喝花酒及接受性招待,甚至養小三,藉此護航業者取得前瞻計畫補助案和營建署自辦標案共84案。台北地檢署昨依不違背職務行收賄及洗錢罪,起訴張之明、張騰龍、業者陳登來、營建署課長詹加欣四人,並對張之明具體求刑25年。
檢方指控張之明收賄及不正利益7567萬235元,接受飲宴、歡唱、花酒及性招待56次,幾乎是每兩周一次,甚至連外遇對象車貸、生活費都要廠商支付,是近年少數的大貪官,求刑時特地以「貪賄無藝,雁過拔毛」痛斥其貪婪。
張除收賄外,另洩漏廉政署向營建署所函調資料給張騰龍,一併遭訴洩密。張騰龍偵查初期轉汙點證人,詹男自白犯罪繳回犯罪所得,兩人未遭求處重刑。廠商江俊昇、莊文傑坦承犯行,獲得緩起訴。
檢方調查,自2017年起,政府推動前瞻計畫與內政部提升道路品質計畫,均由營建署道路工程組把關,張之明手握409.4億元預算,成為廠商巴結對象。
2017年間,有意申請營建署補助的信創及集得思工程顧問負責人陳登來,透過張騰龍結識張之明,向張表達有意行賄,張於是利用職務之便「指導」陳男全省六地共73件提案計畫。
陳與張之明搭上線後,案件審查成功率激增至九成,事後他依各計畫核定金額一定比例,提供6452萬元做為賄款,另有一千萬投資張之明與張騰龍在台東的黑蜆養殖場。
2020、21年間,鑫城企業及晟暘科技負責人江俊昇,有意爭取營建署道路工程組自辦的「市區道路BIM應用探討案」及「市區道路碰撞構圖研究管理計畫」採購案,多次招待張之明、詹加欣飲宴及花酒。2021年間,張之明甚至要求江男支付自己黃姓小三購車款及生活費共81.6萬元。
去年三月起,萮蘴工程顧問公司申請九件前瞻計畫提升道路品質補助案,負責人莊文傑擔心經驗不足向張之明求助,陸續招待張之明飲宴、喝花酒及性交易,張獲不正利益17萬275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