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記者陳志賢/台北報導
已婚營建署高官張之明接受業者賄賂、喝花酒、性招待,6年涉貪7567萬元。張除用賄款包養黃姓情婦139萬5000元,因黃女謊稱生下他小孩,張還要求業者幫忙支付育嬰及生活費、車貸共81萬6000元,事後張起疑,偷驗DNA,確認孩子不是他的種,不滿被戴綠帽,不再理會黃女,中斷對黃女的金援。
檢調查出,業者江俊昇為討好張之明,多次招待喝花酒,並以「要不要找農產品」作為喝花酒的暗語。
2021年11月30日晚間,江找張之明到KTV唱歌,找來在內湖藝廊打工的黃姓女子陪酒,張、黃看對眼,開始交往並多次發生親密關係,為此江去年1月19日在東方紅鐵板燒邀宴張時,刻意再找黃女作陪。張男為包養黃女,承諾買新車MINI給她,要江幫忙支付頭期款70萬元。
2022年10月13日,黃女產下1子,佯稱小孩生父是張,張叫江幫忙按月付育嬰、生活費、車貸,總計江支付黃共81萬6000元。後來張起疑,偷驗DNA,發現孩子根本不是自己的,再也不和黃女往來。
江不但安排黃陪侍張外,還另找傳播妹「雯雯」、「農友EN」等人陪張吃飯,甚至江與妻子找張之明夫婦、營建署課長詹加欣夫婦多次在高檔餐廳聚餐。
另張自2021年3月12日至今年2月27日接受業者莊惟傑7次喝花酒接待,地點包括KTV與私人招待所。莊惟傑在席間找來花名「芽芽」、「寶寶」、「Alice嘉嘉」等多名傳播妹陪酒,其中莊在飯店招待張性服務4萬元,另付2萬元讓張在錢櫃松江店唱歌後帶傳播妹出場嘿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