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潼/台北報導
台北市長柯文哲昨主持「維護公共安全督導會報」,得知全市250處受列管狹小道路巷弄,尚有27處未改善完成,恐會阻礙救災動線,當場要求消防局、建管處到當地去掛「消防急救困難地區」告示牌,居民也要簽切結書,否則「我要來拆、你不給我拆,真的火災又來怪政府查處不力。」

面對柯文哲要求市民簽切結書,消防局長吳俊鴻當下雖表示遵照市長指示,事後卻坦言「並無相關法規」可要求居民簽切結書,掛告示牌或者發單子,僅能算是「善意告知」;法務局也指出,此事牽涉民眾權益,且各巷弄狀況不一,還需相關局處研議做法。
違建、堆雜物 不給拆台北市共列管250處狹小道路巷弄,消防局將2.5米以下「紅區」共192處,紅區現僅剩內湖區內湖路一段737巷8弄尚未改善;3.5米以下「黃區」共58處,有26處違建棚架尚未查拆。吳俊鴻指出,狹小巷道若有違建、雜物,目前寬僅1.8米的最小型消防車也有可能開不進去,在未改善前,只能「用其他戰術來克服」,也就是將消防車停在大馬路上、延長水帶來灌救,但相對會延長救災時效。
柯文哲一聽,立刻不悅表示:「我的態度就是我要來拆,你不給我拆,我就貼一個北市府官印『此處是消防困難地區』!」否則,民眾平常不處理、找人來說情,真正發生火災又怪說查處不力。無法源依據 僅算告知柯文哲強調,消防局應在有違建的狹小巷弄清楚標示,向民眾盡到告知義務,並且要對方簽下切結書,不然,以後當地若發生火警,消防車又因為道路被擋住無法駛入,那該怎麼辦?吳俊鴻當場回覆,將會同建管處「按照市長指示執行」。
不過,會後被問到要求民眾簽切結書、若出事市府無法負責,是否有法源依據?吳坦言,確實沒有相關法規,但掛告示牌、給民眾簽切結書可視為善意告知,也是盡市府主動告知的義務,提醒當地居民應多加防範並儘速清理。法務局則表示,每處巷弄的狀況不一,有些是違建、有些是堆放雜物,就算要給民眾簽切結書,「未必可以一張紙就一體適用」;建管處也不願正面回應此事,僅說是配合消防局執行查處業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