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侯俐安/台北報導
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昨強調,新修訂的環評認定標準,雖簡化環評程序、加強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權責,但針對環團指稱「山坡地、集水區等生態敏感區大幅放寬」,不僅絕沒放寬,反而還加嚴;部分文字若造成民間團體誤解,會再修正。
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昨強調,新修訂的環評認定標準,雖簡化環評程序,但對集水區、山坡地環評更嚴。(好房網News記者賈蓉/攝影)
環團擔心許多都市計畫位於水源區、山坡地,若要蓋大樓須大量挖土石,不應鬆綁環評。
詹順貴澄清,這是將多件事混為一談,修法文字中所謂「都市土地」只限定容許人為密集活動的計畫區,但像集水區、山坡地,不僅沒放寬還加嚴;至於挖土、填土放寬無需環評,前提是得附著在其他開路等開發行為,本來就會環評。
詹順貴強調,高樓若在山坡地仍會環評,不會放寬,但若是單純社區、或開發二點五米寬的農路,則不用環評,主要是評估有些原鄉部落需有經濟行為,才放寬環評,若是大開發案不會只有這麼小規模區域;若在山坡地就屬於敏感區位需環評。
至於空氣品質、地下水等調查,從每季一次改為兩年兩次,詹順貴解釋,往往開發單位委託顧問公司調查,卻剛好該區沒有生態等影響,但無論水源、空汙等,官方早就有長期累積資料,不需再重複調查,可信度也較高,因此修法讓開發單位優先以官方資料為主。
至於環團指稱工廠用地變更可免環評,詹順貴強調這是指本來編定工業用地,但因故不開發、改為住宅區,從環境角度來說是「降階」行為,才會排除環評,回歸區域計畫,環團的擔心其實不存在,相關文字會再修正避免誤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