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曾健祐/台中報導
彰化一對醫師夫妻搬入社區8樓常半夜拉動椅子、挪家具,小孩奔跑喊叫,造成樓下林姓住戶不堪其擾,自行錄音控訴「噪音天天都超標」,法院傳喚林的看護、鄰居及同學,均稱聽到樓上噪音,甚至還有「咚咚咚」嚇人聲響,認定長期擾鄰,一、二審都判夫妻應給付林10萬元,全案確定。
林男主張,他住在鹿港某社區7樓,醫師夫妻及女兒一家三口2021年1月承租8樓後,多次深夜移動家住、甩門發出巨大聲響,嚴重影響他睡眠,他為擺脫噪音還買新床、裝冷氣搬到隔壁房,但樓上一家仍深夜挪椅子、摩擦地板,自己常睡夢中被刺耳聲驚醒。
林控訴,女醫師在家時會製造低頻腳步聲、挪家具及開關門,還可以1個小時內從房間到客廳,連續不斷移動家具,製造10多次巨大聲響,經管委會協調仍不改善,他再持儀器測到樓上凌晨都傳出50分貝以上噪音,最高一度達63.2分貝。
林表示,他住社區依彰化縣噪音管制標準,屬於嚴格限制音量的第二類管制區,晚上7點到10點,音量不得超過55分貝,晚上10點以後,不得超過50分貝,但樓上幾乎天天超標,造成他長期焦慮、失眠,嚴重影響生活品質,對夫妻求償22萬元,並不得深夜製造超標噪音。
夫妻抗辯稱,林男使用手機錄音非專業設備,且夜間他們家人都已就寢,不能證明是他們製造,且常夜間加班,夜間在家走動、喝水及上廁所,屬人之常情,至於挪動椅子、摩擦地板等也是在生活起居合理範圍,也質疑林如何分辨聲音何人發出,顯是憑空猜測。
彰化地院一審除勘驗錄音、管委會公告,也傳喚林男的同學、家中看護、居家護理師及隔壁鄰居,都證稱聽到天花板傳來陣陣聲響,會讓人嚇到,還有「咚咚咚」滾落的聲音,還有小孩叫喊、搬動椅子聲,持續很久,大家都很困擾。
彰院認為,夫妻發出聲音過大,造成林男失眠,認為他求償有據,並審酌夫妻都是醫師,判2人應給付林男精神撫慰金10萬元,並不得在晚間11時30分至隔日凌晨7時製造超過噪音管制規定之音量。
醫師夫妻不服上訴,台中高分院二審再次綜觀證人說法,發現針對8樓噪音、小孩叫喊聲等親自見聞,描述相符,認定林控訴夫妻長期擾鄰噪音行為,已超越一般人可容忍程度,認為夫妻上訴無理由,判處駁回,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