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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核墓園?推綠能擬開放墓地 「活化土地資源多元利用」

#地方 #墓園 #太陽能 #土地

工商時報記者張語羚/台北報導

內政部昨(9)日通過《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修正草案,擬開放已遷葬完畢且無需營葬之公墓用地設置太陽光電,藉此活化土地資源多元利用,同時提升再生能源發電比率。

地政司副司長王成機昨天表示,由於我國土葬比例越來越低,因此初步規劃鎖定遷葬以後的公墓,讓閒置墓地轉作太陽能發電,但也僅開放太陽光電,其餘再生能源並未允許進駐公墓。

內政部擬開放已遷葬完畢且無需營葬之公墓用地,設置太陽光電。(圖/美聯社)

內政部推綠能 想到阿飄的家 圖/美聯社

全台公墓土地屬中央或地方政府所有,王成機強調,都需經過直轄市與縣市政府殯葬主管機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有關機關同意,並完成既定程序及審查許可後,才可以於公墓地中設置太陽光電。

內政部指出,開放公墓土地可用於綠電,因國內土葬比率逐年下降,以去年為例,土葬剩下不到5%,火葬比例則高達近96%,公墓土地需求應重新檢討更有效利用。加上配合2025非核家園政策目標,修正非都市土地容許使用項目,可為綠電尋找更多可供利用的土地。

由於消息一出,有網友揶揄「火葬場還可以並聯當火力發電,全世界獨一無二」。也有網友說:「活人好不了,死人被騷擾」!甚至有網友說,這是「非核墓園」;更有網友認為,太陽能如果有那麼神,台灣就不會陷入能源之亂。

內政部稍後即澄清強調,擬開放可用做太陽光電的公墓用地,都是利用既有的已遷葬完成且無需營葬的空地,並非開放未使用的土地,官員說,可能因網友不了解,才會誤解,未來也需地方殯葬主管機關同意許可,才能申請舖設地面型太陽光電。

依現行《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6條附表規定,甲種建築、乙種建築、丙種建築、丁種建築、農牧、林業、養殖、鹽業、礦業、窯業、交通、水利、遊憩及國土保安等14種使用地,已可容許設置再生能源相關設施,接下來將再開放公墓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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