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賴佩璇╱即時報導
曾出版多本財經書籍的「地產女王」張淳淳,涉嫌隱瞞房屋是凶宅,賣給林姓男子、連姓女子,兩人再轉售給賴姓男子。台北地檢署認為,3人都為順利售出房屋,刻意隱瞞是凶宅,均以詐欺罪起訴。但台北地方法院今上午判3人均無罪,可上訴。
檢方調查,賴姓男子在2012年7月,用1380萬元向林、連女買下一間位於北市松山區房屋。兩個月後,賴卻發現買到曾有人在屋內燒炭自殺身為的凶宅。他不滿前屋主在買前未告知,控告涉嫌詐欺。
檢方查出,張淳淳在2006年,以姐姐名義用625萬元買下那間房屋,買後才發現是凶宅。她卻在2011年間,用1170萬元轉賣給林跟連女,隔年兩人再賣給賴。賴姓男子購屋後,委託房仲賣屋,卻被房仲告知有人2005年時在屋內自殺身亡。
經檢方調閱當年消防局報案紀錄、檢方相驗卷宗,查出屋內曾有人燒炭,但根本沒送醫急救,是在屋內往生,確實是凶宅。張淳淳在偵查庭內否認隱瞞實情,但林拿出和張女的交易錄音,證明對方僅稱是送到醫院才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