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楊正海/台北報導
台北市長柯文哲西區門戶計畫最大地標雙子星案,也就是台北車站特定專用區C1/D1開發案,已分別發出建照,但市議員許淑華質疑,還未進行權益分配即火速發建照,恐重演美河市事件,且市府還自提土地周邊人行道改善計畫,等於是幫財團造橋又鋪路,棄械投降,她不排除向監察院檢舉。對此,柯文哲表示,權益分配應留給下任市長,這是行政倫理。
許淑華指出,外界認為台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土地開發權益轉換原則,先發建照再談權益分配比例是「惡法」,柯文哲承諾會開會討論,但她發現,市府6月10日開會,卻由祕書長主持會議,且沒有會議結論,沒有會議記錄。
她說,之後更離譜,7月22日市府就核發D1建照;8月2日C1也發山,但市府開會沒有會議記錄就發建照,這意謂柯文哲要火速處理此事,她質疑,為什麼柯任期才剩下3個月,就要馬上處理建照?
許淑華批評,柯市府官員都在做奇怪的事,開會沒有會議記錄,且出席成員是專案小組人員嗎?她發現根本沒有府外人員,連府內也沒有法務局出席,只有都發局、都更處、建管處、捷運局,這叫專案小組會議?還是閉門會議?
許淑華說,不合理的還有這項權益轉換原則,並非法條,只是原則,只要召開府級會議,找專家學者討論,問題就有解,結果市府只由祕書長開會,沒有會議記錄就火速發建照,這不是圖利? 權配還沒談,明明有行政程序可以處理,結果什麼都不做。
柯文哲表示,建照先確定後,才能做權益分配,而且還有使照卡在後面。先發建照不涉及最後的使用,所以發建照「還好啦」;而且從發建照到使照,還有很多年時間並不急,而且市長任期只剩最後3個月,就不應該把權益分配完畢,應該是留給下一任市長做,這叫行政倫理。
捷運局長張澤雄指出,其實並非火速發照,市府也審了3個月,且依照契約規定辦理,就是拿到建照後6個月內提權益分配,這個轉換原則,有找過學者專家討論過,沒有問題。至於土地周邊人行道改善計畫,這是為了增進附近後站商圈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