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國樑/台北報導
為鼓勵民眾自辦都更,內政部部務會報昨通過「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補助辦理自行實施更新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重建案每案補助上限從五百萬提高到八百萬元;若基地面積超過三千平方公尺,或所有權人數超過四百人,得提高補助,不受八百萬上限的限制。
為鼓勵民眾自辦都更,補助上限將提高。圖為永春都更案。(資料中心)
內政部部務會報昨另通過「內政部興辦社會住宅出租辦法」草案,民眾只要符合自己與家庭成員沒有自有住宅,且家庭年所得及財產在一定標準以下,都可申請租賃社會住宅;符合規定的經濟或社會弱勢,更得延長租期為十二年。預計林口世大運選手村的社會住宅,將成為首批適用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