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氣 4650

《就業服務法》修正三讀! 月薪未達4萬禁用薪資面議

#政策 #就業服務法 #三讀 #求職 #薪資

中國時報 記者鄭舲、王思慧、洪凱音/台北報導

立法院院會昨三讀通過《就業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未來在雇主招募時,若職缺月薪未達4萬元,必須公開揭示或告知薪資範圍,禁止寫「薪資面議」,違者可處6萬到30萬元罰鍰。雇主也不能因為求職者的星座、血型等條件,歧視勞工,違者可處30萬到150萬罰鍰。

勞動部表示,此法通過後,因禁止寫薪資面議,未來勞工找工作時能更清楚薪資範圍,節省求職時間成本,也不致在面試後才發現薪資跟自己期待有落差。但台灣勞工陣線祕書長孫友聯擔心《就業服務法》執行可能比較困難。

《就業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昨三讀通過,雇主徵人條件,明訂月薪未達4萬元,禁用「薪資面議」字眼。圖為廠商徵才面試。(本報資料照片)《就業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昨三讀通過,雇主徵人條件,明訂月薪未達4萬元,禁用「薪資面議」字眼。圖為廠商徵才面試。(本報資料照片)

yes123求職網發言人楊宗斌認為,對薪資資訊不對稱的社會新鮮人最有利,而政府要求企業主公開4萬元以下職缺條件,在資訊透明的壓力下,有助於提升基層工作的經常性薪資。

二、三線中小企業 憂難找人

不過,楊宗斌坦言,對於二、三線的中小企業來說,一旦公開薪資條件,恐怕更難找人了;而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在違者罰鍰重的情況下,楊宗斌預估,企業主在公告薪資時,多半會以薪資範圍來陳述,如薪資範圍從2.5萬元到3.9萬元,但實際上能拿到3.9萬元者,可能只占10分之1。

也因此,對如何稽查雇主有無違法?勞動部說法條細節會再研議如何規範、稽查,會盡快制定相關規定,相關作業將會報行政院,待明確後公布。

歧視條款 最重罰150萬元

提案修法的國民黨立委林為洲指出,目前平均起薪約為2萬6000元,平均起薪最高為服務業技術人員3萬6000元,因此以最高平均起薪為基準,設定4萬元以下須公告或通知求職者最低薪資,雇主不得以面議方式洽談工資。修法並將本款納入罰則,違者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另現行第5條條文規定,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語言、思想等為由,予以歧視。三讀修正條文增列雇主對求職者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星座、血型為由,予以歧視。違者可處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經處以罰鍰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公布姓名、名稱、負責人姓名,並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應按次處罰。

熱銷建案&網友看屋心得



好房網不只有新聞,還能找優質宅

好房網News粉絲團

成為好房網Line好友

★好房網HouseFun,加我好友,房產最新消息每天整理給你→點我

★好房網HouseFun,加我好友,房產最新消息每天整理給你→點我

頭版 總覽 圖輯 名家 專題 土壤液化 好房網TV 樂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