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洪哲政/台北報導
屏東縣東港鎮知名的眷村「共和新村」,社區發展協會上月遭地方法院判決應歸還土地及建物給空軍司令部,並給付佔用期間租金,全案還可上訴。空軍教育訓練暨準則發展指揮部發布決標案,將執行「屏東縣東港鎮共和新村強制拆除工程」,拆除社區內遭佔用部分建築。
共和新村地處屏東東港大鵬灣一側,日據時代是日本大鵬灣空軍基地高階幹部的職務官舍,台灣光復後由我空軍接收,成為有眷軍官的宿舍,由於排水系統良好、道路縱橫有序,眷舍為標準的日式建築,成為特色建築。國軍執行老舊眷村改建,十餘年來有眷戶持續抗爭要求保留;經屏東縣文化局鑑定,共和新村41棟日治時期房舍將全數保留,但其他業經自行增建、改建的眷舍,經評估已無文資保留價值者,將予拆除。
屏東縣東港鎮知名的眷村「共和新村」,社區發展協會上月遭地方法院判決應歸還土地及建物給空軍司令部,並給付佔用期間租金,全案還可上訴。圖/取自屏東縣東港鎮共和新村社區發展協會臉書網頁
空軍教育訓練暨準則發展指揮部七月三日發布決標資訊,以74萬8000元價格,委由民間營造廠商執行「屏東縣東港鎮共和新村強制拆除工程」,決標案於7月6日刊登,但並未按往例敘明標案執行期程。
共和新村現有「東港鎮共和社區發展協會」使用活動中心運作,遭空軍指控佔用軍管土地及建築不還,屏東地院認為共和社區活動中心建物及土地管理單位確為空軍司令部與政治作戰局,共和社區發展協會無法提出軍方同意使用該建物及土地的證明,必須歸還,並應給付空軍司令部及政治作戰局2018年6月16日至去年7月31日,等同於租金的不當得利金額12萬7818元及42萬798元,另按月各給付9459元及3萬1142元租金直到遷出為止。全案仍可上訴。
軍方表示,「屏東縣東港鎮共和新村強制拆除工程」案與社區協會佔用案無關,此案將依法針對社區內部分經審議無保留價值的房舍進行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