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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保險調整 看需求、不看年紀

#理財 #兒童 #保單 #投保

記者孫彬訓/台北報導

保險法第107條規範下,家長應該如何幫15歲以下的兒童投保。全球人壽鼎盛營業處業務經理曹維智表示,兒童投保不應以年紀作為調整保險的關鍵,應以各種階段的風險需求作為主要考量,包括意外險(含意外醫療險)、實支實付醫療險、日額型醫療險及殘扶險等基本保障。

保險法第107條指出,「以未滿15歲之未成年人為被保險人訂立之人壽保險契約,其死亡給付於被保險人滿15歲之日起發生效力;被保險人滿15歲前死亡者,保險人得加計利息退還所繳保險費,或返還投資型保險專設帳簿之帳戶價值」。

家長應該如何幫15歲以下的兒童投保。全球人壽鼎盛營業處業務經理曹維智表示,兒童投保不應以年紀作為調整保險的關鍵,應以各種階段的風險需求作為主要考量,此為示意圖。(陳君瑋攝)。(陳君瑋攝)

曹維智表示,15歲以下兒童會有兩個階段,一個是幼兒、幼稚園的階段,另一個是小學以上時期。幼兒、幼稚園階段小朋友父母不僅要花最多心力照料,也是家庭支出較多的時期,這個階段滿足小朋友基本保障需求即可。小朋友在1~5歲的年紀,就進入好奇、好動的階段,一不小心就容易受傷,意外險的保障還是不可缺,尤其是意外醫療險可貼補兒童意外受傷時的醫療費用,建議保額大約一次事故給付上限3~5萬元即可。

其次,腸病毒、流感皆是兒童健康的重大威脅,建議父母投保實支實付醫療險,再加上日額型醫療險補償父母因照料兒童,請假未去上班的薪資短缺。

最後,要替小朋友考量重大燒燙傷、殘廢等保障,避免重大意外災害發生後,衍生驚人的長期治療或請看護照料的費用。

曹維智指出,小朋友在未成年之前,父母是小朋友保費的重要來源,此階段的父母應優先將建立完整的自身保障,壽險、實支實付醫療險、失能照護險的保額要足夠,才能讓家庭即使遭遇風險,收入也不中斷,避免因父母失去繳交保費能力,導致小朋友的保障中斷、失去效力的狀況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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