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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稅季來了 留意六大改變

#理財 #報稅 #注意事項 #財政部

經濟日報記者蘇秀慧/台北報導

報稅季開鑼!財政部賦稅署26日將舉行記者會,公布106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重要規定及應注意事項,預估報稅戶有630萬戶,可享有免稅額、課稅級距金額調高小確幸。

今年報稅有六個不同:免稅額調高、課稅級距金額調高、退職所得定額免稅金額調高、基本生活費不課稅、公益出租人每屋每月享1萬元租金收入免稅額度、增加綜合所得稅聲明事項表。

財政部賦稅署將舉行記者會,公布106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重要規定及應注意事項。房地合一報稅有撇步 小換大可申請退稅(大刊頭)

一、免稅額調高:個人為8.8萬元、滿70歲以上的個人或受扶養直系親屬為13.2萬元。

二、課稅級距金額調高:54萬元以下適用稅率為5%;超過54萬元、121萬元以下,適用稅率12%;超過121萬元、242萬元以下,適用稅率20%;超過242萬元、453萬元以下,適用稅率30%;超過453萬元、1,031萬元以下,適用稅率40%;超過1,031萬元者,適用稅率45%。

三、基本生活費不課稅:如計算出「基本生活費總額」超過「免稅額、扣除額」,其差額可在綜合所得中扣除。同一申報戶受扶養親屬人數較多者受惠較大。

舉一家五口為例,若先生為薪資所得者,撫養太太及三名未成年子女,家庭基本生活費總額83萬元 (每人16.6萬元),採標準扣除額的免稅額及扣除額合計74.8萬元,報稅時得自綜合所總額中減除差額8.2萬元。

四、調高退職所得定額免稅金額:一次領取者,超過「18萬元X服務年資」金額,才要課稅;分期領取者,全年免稅額調至78.1萬元。

五、「公益出租人」租金收入每屋每月可享1萬元的免稅額。

六、有應揭露事項者,應填具綜合所得稅聲明事項表。

納保法上路後,租稅規避原則不處罰,但稅捐稽徵機關仍可依實質課稅調整補稅,並按應補繳稅款加徵15%滯納金及利息。

納稅者如有應揭露事項者,應將事實及金額另填報「綜合所得稅聲明事項表」,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一併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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