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俊偉/台北報導
立委版勞基法縮短工時案昨天完成三讀。勞動部將在明年勞工全面周休二日前,配套修正勞基法施行細則,將勞工的紀念日等國定假日也調成與公務人員一致,但會另多一天勞動節休假,明年全年法定正常工時可以少四十八小時,相當於少工作六天。
勞基法施行細則規定,勞工現行一年包含勞動節在內的國定假日有十九天,比公務人員還多八天。
勞動部說,未來勞工比照公務人員全面周休二日後,在國定假日部分也會「拉齊」,勞工將有七天原本的紀念日假期改成「只紀念不放假」,避免又出現一國兩制,但勞工仍會比公務員多一天勞動節。
勞動部說,法定正常工時從雙周八十四小時改為單周四十小時後,因國定假日天數減少,勞工全年整體法定正常工時將少四十八小時,不至影響企業運作及人力調度。
勞動部解釋,縮短工時後,勞工相當於每周正常工時少兩小時,一年有五十二周,即可少一百零四小時,但扣掉也少了七天國定假日、五十六小時,全年正常工時因而可少四十八小時。
儘管政院版的勞基法修正草案也已付委,正待排入委員會初審議程。但據了解,因政院版擬將現行每月加班工時上限從四十六小時也拉長到五十四小時,爭議太大,加上選舉在即,朝野目前對政院版排審的態度並不積極,不排除恐將像年金改革草案一樣遭擱置。
勞動部說,縮短法定正常工時是馬總統「黃金十年」的重點施政目標,勞動部近兩年也密集聽取勞雇團體意見,且政院版有不少有利勞工的「防A條款」,會持續推動政院版立法。
未來勞工「只紀念不放假」的日子,包括:一月二日開國紀念日翌日、三月廿九日革命先烈紀念日、九月廿八日孔子誕辰紀念日、十月廿五日台灣光復節、十月卅一日蔣公誕辰紀念日、十一月十二日國父誕辰紀念日、十二月廿五日行憲紀念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