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陳儷方/台北報導
物價上漲,累計漲幅達調整門檻,明年遺產稅六大扣除額及不計入遺產總額的金額都將隨物價漲幅12.17%調高,其中,配偶扣除額提高至553萬元,直系血親卑親屬扣除額調高至56萬元,父母扣除額調高至138萬元,遺產稅扣除額前次調整為10年前。
根據遺贈稅法規定,遺贈稅各項金額,每遇消費者物價指數(CPI)較上次調整之指數累計上漲達10%以上時,自次年起按上漲程度調高。財政部會在今年底前公告113年發生的繼承或贈與案件,適用遺產稅、贈與稅的免稅額、課稅級距、不計入遺產總額及各項扣除額金額。
根據遺贈稅法估算,113年遺產稅的免稅額1333萬元維持不變,課稅級距也不做調整;不計入遺產總額的金額、6項扣除額則會調整。
6項扣除額上次調整為103年,CPI累計上漲幅度已達12.17%,依此漲幅初估113年適用的遺產稅扣除額也跟進調高,配偶扣除額從493萬元調高至553萬元,增加60萬元;直系血親卑親屬扣除額從每人50萬元,調高至56萬元;父母扣除額從每人123萬元調高至138萬元;重度以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從每人618萬元調高至693萬元;受被繼承人扶養的兄弟姊妹、祖父母扣除額從每人50萬元,調高至56萬元;喪葬費用扣除額從123萬元提高至138萬元。
不計入遺產總額之金額,被繼承人日常生活必須之器具及用具,從89萬元以下部分,調高至100萬元以下部分;被繼承人職業上之工具,從50萬元以下部分,調整為56萬以下部分。
舉例被繼承人有配偶、子女2人、受扶養妹妹1人,繼承人申報遺產稅時,免稅額1333萬元,配偶扣除額553萬元、子女扣除額112萬元、受扶養扣除額56萬元,被繼承人遺產總額2054萬元以下就不會被課到遺產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