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江詩筑、陳慶居、黎薇/苗栗報導
苗栗後龍豬舍大火造成7人被燒死,豬舍占地約4分地,地主林順福說,12月1日才將一半鐵皮屋及土地租給劉家豪,劉說要做為養殖或休閒農場,不解為何會燒起來。苗縣府工商發展處清查,該處核准的使用執照依法是不能住人,顯然是廢棄豬舍違規使用。
12月才將鐵皮屋出租苗栗縣消防局清查了解,現場放置許多王船、蓮花等紙藝品,一樓還有菩月酥油燈等易燃物,初步調查起火點在一樓作業區,懷疑起火原因恐與燭火高溫引燃紙藝品有關,但還需進一步釐清。住在豬舍對面的劉姓鄰居指出,該處平常都會看到人車進進出出,但不太與鄰居打招呼,鐵皮屋也都用帆布圍起來,外人無法一窺內部,昨天凌晨4時許散步經過仍燈火通明,5時聽到「碰!碰!」聲,隨即發生大火。
該豬舍地目為農牧用地,林順福強調,父親過世後他無意繼續養豬,所以廢棄多時,直到劉找上他,以1個月5萬元承租,對方告訴他要租來做養殖業或農場。林順福表姊、縣議員林寶珠也趕往現場協助,她說,林男僅是繼承父親土地,並無實際居住在附近而是搬到頭份定居,且簽租賃約時劉男說明將來會做養殖業,因此不會特別前去了解對方租地用途。
據了解,劉男與14名教友都是蓮生活佛盧勝彥信徒,劉男在派出所一臉悲痛向警方供稱,承租該處打算經營佛具生意,但該處雜草叢生環境髒亂,所以一群朋友到後龍幫忙打掃,簡單規畫作業區等存放紙藝品、蠟燭等,不料發生意外。起火的鐵皮屋為2樓建物,整棟7間房有5間是套房,衛浴設備均齊全,屋內還有多部冷氣機,加上鄰居反映有人住在該處,足見有居住事實。
苗縣府工商發展處副處長黃智群說,1993年核准的使用執照,共有豬舍2棟、飼料室1棟、汙水處理室1棟和倉庫1棟,依法是不能住人,若調查認定違法農業相關設施規定,可依建築法裁罰6至30萬。單一出入口 鐵窗阻生路警、消分析死傷慘重是大家才剛進入熟睡期不及反應,尤其2樓全靠1座鐵梯進出,加上四周都裝了防盜鐵窗,火勢又從西側作業區燒向出入口和房間,等同阻絕逃生之路。檢警調查,劉家豪等15人昨晨近4時才入睡,而5、60分鐘後發生大火時,都處於熟睡階段警覺性較低,即時有人被嗆醒,睡2樓的只有男性有力氣破壞鐵窗跳樓逃生,女性則逃生無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