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燕珩/台北報導
北市接管汙水下水道的用戶,需繳交汙水下水道使用費每度5元,審計部指出,市府2007年起就針對接管進行普查,但對於疑似漏徵的案件未積極釐清,截止前年底未釐清案件高達832棟建物,隔年僅處理126棟,遭審計部直指「積案嚴重」,延誤開徵時程。
北市府針對汙水下水道接管進行普查,但未積極處理疑似漏徵案件,遭審計部指積案嚴重,延誤開徵時程(北市衛工處提供)
未釐清案件 處理緩慢
北市施作汙水下水道42年,市府依建設和營運管理成本,制定「台北市汙水下水道使用費徵收自治條例」,向民眾收取汙水下水道使用費,每度水量收費5元,與自來水費併同計算。開始收費後,市府為解決停徵、退費案件爭議,2007年到2015年間委託廠商普查汙水下水道用戶,針對15萬餘棟建物清查,並試水(確認廢水是否接到汙水下水道)2073棟建物,共花費1.1億元。
但審計部發現,市府清查後針對疑似漏徵案件,並未積極處理,部分已試水確認應收使用費的案件,也沒據實處理。截至2015年底,未釐清案件多達832棟,審計部曾去函要求衛工處檢討改善,將疑似漏徵案件優先列入試水,盡快辦理開徵。
衛工處澄清 已查完畢
不過,去年底統計,衛工處僅釐清126棟建物,未釐清案件仍高達706棟,甚至有案件從2009年就發現問題,拖延已久未處理,有600多棟則是2年前案件,審計部認為市府「積案嚴重」,延誤開徵時程,導致該收的費用收不到。
對此,衛工處長陳世浩表示,清查和試水需要配合用戶時間,民眾白天大多要上班,晚間天色昏暗又很難處哩,所以時程較慢,廠商起初也不太熟悉作業程序,後期速度有加快,今年已將剩下的700多棟全數清查完畢,針對應收費的用戶,會去辦理開徵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