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鄭國樑/桃園報導
桃園市議會29日聯席審查審計處110年度決算報告,市議員舒翠玲、詹江村指出,市政府到今年8月底,從基金借來的自償性債務達613億元,面對物價上漲和缺工缺料,市政府是否高估自償率,也讓人不禁質疑的時候還不出錢,就必須編預算向銀行借款和付高額利息舉債。
舒翠玲說,自償的意思是有能力賺錢償還,審計處的報告中提到物價指數逐年攀升,每年指數約18%,加上現在缺工缺料,很可能工程費用會更高,所以自償性的借款未來很可能會再增加,幅度有20%以上的成長。舒翠玲質詢,上述意思是市政府原先沒預估到這部分,但事實上確實會增加,對吧?
審計處長張漢卿同意舒翠玲的看法,說明所以審計會據此提出預警,就像桃園捷運綠線的綜合規畫報告裡有提自償性財源,但是審計認為因為缺工缺料營建成本會提高,所以提出預警的意見,預估綠捷造價會有比市政府估計的造價高出108億元的缺口。
公共債務指的是長債加短債,依據公共債務法規,跟國內外借款、發行公債都屬於債務,也都納入公共債務法的規範,110年8月底公共債務為251億元,審計處在決算報告中會註記多項說明,其中110年自償性借款為477億元,至8月底透過基金自償性借款為613億元,要不要還?(要還,如果是自償性債務因為有特定財源像區段徵收或土地重劃基金,需要有公共設施或開發必須向銀行借錢,借錢進來開發完以後會出售抵費地,或出售土地後再還)
舒翠玲認為市政府有些會議都高估自償率,美化數字,例如說會賺100元但只賺10元,當自償率不足的時候,差90元就是負債,審計處的報告中寫著如果兌現率不足的時候,將來還是要由市庫支應,所以說還是一筆負債。張漢卿表示,自償性債務當財源不足的時候,就要另編預算支應償還,不過舒翠玲說的情形,屬於未來還沒發生的事。
舒翠玲也引用商業週刊過去的報導,指出該周刊過去曾經請專家為各縣市政府賣公有地把脈,指出土有不可重複,賣了就沒有的特性,桃園市政府過去8年來賣了約49.9公頃公有地,被質疑助長炒作導致房價飆升,造成年輕人買房的痛苦。
財政局會後說明,近年全台房價均有上漲趨勢,因素複雜,區段徵收配餘地與市地重劃抵費地的標售並非主要因素,且相關的土地標售主要是用來歸墊開發成本,有餘裕才挹注市庫支持財政,近5年來,市府標售土地繳庫收入每年大約占整體歲入約5%,實際上並沒有占整體歲入很高的比率,並非是議員所指皆用來挹注市庫,且房價上漲也非議員所言是賣抵費地造成。
另外,區段徵收與市地重劃是促進地方發展的重要方式,而區段徵收配餘地與市地重劃抵費地的標售,一方面要歸墊開發成本,二方面才是挹注市庫充實建設所需,過去桃園歷任市長也都有同樣的做法,這也是各縣市普遍的做法,桃園並非特例。
市府秉持「節流合理化、開源多元化、公共建設進度穩健化」3大財政原則,積極推動各項重大建設,建設經費除少部分由售地收入挹注外,尚包含本市各項稅收大幅成長、積極爭取增加中央補助款,市府透過適度土地整體開發利用,提高土地利用強度,帶動周邊經濟發展,增加各項稅收及提供公共建設財源,形成良性循環,讓全民共享,將持續審慎規劃辦理。
財政局表示依照內政部公布最新房價負擔能力指標,桃園市房貸負擔率為31.50%、房價所得比約7.87倍,兩者皆是六都最低,可見市府相關土地標售應無造成房價高漲,房價上漲有其複雜原因,也請外界勿簡化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