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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進出當自家?! 租屋必知的3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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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房網News記者郭吟伊/整理報導

「房東常常沒經過同意就擅自進入屋內該怎麼辦?」媒體報導台中一名張姓女房東經常隨意進入房客屋內,房客告上法院,台中地院最後依侵入住宅將房東移送法辦。因為租約一旦生效,房客就擁有房屋的使用權,房東若任意進出,就屬「無故侵入」構成犯罪。為了防止這種情況發生,專家也提出幾點建議。

租屋者應維護自身權益,生活才會有保障。(好房資料中心)租屋 搬家 零錢(大刊頭)

崔媽媽基金會租屋部主任馮麗芳在好宅週報表示,房客可以把握幾項基本租屋權益,讓租屋人生減少困擾。

1.更換門鎖,明確拒絕房東進出

房客容易在即將退租時,遇到房東帶民眾進屋內看房的情況,馮麗芳表示,只要你還擁有這間屋子的使用權,就可以拒絕房東進入。如果房東仍擅自進入屋內,那麼房客可以自行「換鎖」保障自身安全及隱私,不過要注意的是,房客搬離租屋處前,要記得將鎖頭恢復原貌。

2.房東額外收取費用

房租要注意是包含那些項目,像是水電費、網路費、第四台等,若是不包含在固定房租內,如何計費也要先問清楚,而電費是最常見的糾紛,租屋者在簽約前應詳細瞭解電費計算方式,以及拍下電表存證,減少不必要的糾紛。如果是住大樓,像是管理費、清潔費等,都是房客容易忽略的部分。

3.謹記「買賣不破租賃原則」

若房客住到一半發現房東換人時,基於「買賣不破租賃」房客也照樣有權利住到租約到期,不過房客若願意配合搬離的話,房東除了必須支付違約金外,甚至還得給付搬家費用。

法院指出,一旦租約生效,房客便取得居住使用權,若房東未經房客同意,不得擅自闖入,否則就屬「無故侵入」構成犯罪,租屋者了解自身權益也才能多一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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