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 記者卜敏正╱即時報導
嘉義縣布袋鎮光復里某水泥製品廠,自去年設廠後多次遭民眾陳情傾倒汙土,產生異味、惡臭,縣環保局昨天到工廠稽查,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24條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告發,並勒令工廠立即停工,最高可裁處總計新臺幣400萬元罰鍰。
布袋鎮光復里長蕭惠麗表示,該廠自去年中設廠後,附近居民即聞到惡臭味,居民甚至懷疑是被傾倒非法廢土,向工廠、相關單位反映、檢舉,希望這次環保局裁罰、要求停工後,能讓居民鬆一口氣,不要再聞到惡臭了。
嘉義縣環境保護局昨天到水泥場稽查,現場堆放原物料為回收紙漿汙泥,經拌合後製成磚塊及水泥製品。圖片/記者卜敏正/翻攝
嘉義縣環境保護局昨天到水泥場稽查,該公司從事水泥製品製造,現場堆放原物料為回收紙漿汙泥,經拌合後製成磚塊及水泥製品,屬環保署公告第七批應申請設置與操作許可證。雖然是合格原物料但因帶有嚴重異味,應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及相關異味防制設施才能動工。
環保局局長顏旭明表示,該工廠至今未取得相關許可文件,現場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告發處以罰鍰並命停工限期改善。並要求必須依照廢棄物清理法規定辦理,環保局將持續對工廠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