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張芮瑜/宜蘭報導
宜蘭縣五結鄉、壯圍鄉一帶有不少廢棄魚塭,卡在法規限制轉型不易;代理縣長陳金德昨表示,1個月內將訂出新版審查要點,養殖業者可填土將魚塭轉為農地使用,被視為解方。
宜蘭縣五結和壯圍鄉在民國60與70年代養殖業興盛,以養蝦居多,後因疫病造成產業沒落,加上養殖業面臨漁村青壯年人口外移、水土資源過度利用、國際漁產競爭等衝擊,養殖業更加低迷。縣府統計,縣內養殖池共1461公頃,目前有一半停養。
宜蘭縣壯圍後埤社區的浮島水池,前身是廢棄魚塭。 (圖/記者張芮瑜攝)
縣議員陳福山說,廢棄魚塭已引起民怨,空有池無魚,不只有礙觀瞻也浪費土地資源。
陳金德表示,現行「宜蘭縣農業用地填土管制規則」限制填土只能40公分,若魚塭想填土成為農地,填土超過40公分就算違規,會被視為「沒有農地農用」,恐挨罰6萬元。
他說,新法草擬為「宜蘭縣農業用地申請客土改良審查作業要點」,若想將魚塭改為農業用地,依舊須向縣政府申請填土,也須證明土方來源是適合種植的土壤,高度不再限40公分。
縣府表示,該法預計6月底前定稿,公告實施後,原有法規將作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