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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子女身後爭產 兩招化解

#理財 #爭產 #遺產 #生前贈與 #信託
經濟日報李益甄/綜合報導
 
企業家去世後,後代子孫爭產時常躍上新聞版面。事實上,在父母心中,往往想做出最公平的安排,然而父母認定的公平,未必是子女心目中的公平,手足之間難免會有相對剝奪感,常在父母身後引發手足鬩牆。為解決子女在身後爭產,生前贈與及信託是相當有效的方式。
 
舉個例子來說,女性企業家A君和前夫育有兒子C君,和前夫離婚後,不僅直播事業風風火火,更自創彩妝品牌,在市場占有一席之地,C君成年後也在公司上班。
 
為解決子女在身後爭產,生前贈與及信託是相當有效的方式。示意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針對30萬元以上遺產稅經常有繳納困難時,可以於納稅期限內,就現金不足之部分,申請遺產中的公共設施或上市及上櫃股票抵繳。聯合報系資料照
 
A君隨後因為工作認識D君,和D君墜入愛河、組成家庭,梅開二度後生下女兒E君,E君成年後也在公司上班。
 
後來D君車禍去世,A君也已年邁,因此前往公證人處立下遺囑,表明要將名下的全部存款、股票與不動產,全部留給愛女E君繼承。
 
在A君過世後,E君持A君生前所立遺囑,向同母異父的哥哥C君主張,要繼承A君名下所有遺產,但C君則認為,A君所立的遺囑,沒有法律上效力,兄妹爭執不下。
 
從法律上來看,即使遺囑本身具法律效力,A君遺囑中,侵害到C男特留分的部分,在法律上來說仍然是無效的。實務上常見沒有分到遺產的子女,會訴諸漫長爭訟,與手足爭執遺囑的法律效力。
 
為了避免身後、子女因為遺產爭執不休,可善用生前贈與及信託。
 
其中在生前贈與部分,父母可善用每年的免稅額將財產分年贈與給子女,目前贈與稅免稅額是每人每年244萬元,不論贈與給多少人,累計贈與金額不超過244萬元,即可免徵贈與稅。
 
至於信託,則是指財產所有人(例如公司創辦人、董事長等)將財產交付給受託人,並由受託人依信託契約約定來管理財產,包括現金、不動產或公司股權等,再由受託人給付財產收益給受益人(像是家人、子女等),藉此管理家族資產並照顧到想照顧的人。
 
信託可以將財產的所有權、經營權、受益權,各自分成不同歸屬權利人,藉此來鞏固企業經營權,以解決股權因繼承而分散的問題,同時貫徹委託人意志,明確分配權利及利益,避免家族紛爭,也可讓家族的下一代成為信託受益人,藉此照顧及激勵家族成員。
 
此外,也可藉由信託財產不得強制執行的原則,達到資產保全的效果。
 
另外也可思考超前部署,在生前成立遺囑信託,並注意三大重點。首先,須注意遺產稅問題,最高稅率為20%,建議審視整體資產,並就遺產稅預先進行稅負管理。
 
第二,針對遺囑擬定,法律定有嚴格標準,須注意遺囑作成方式是否符合法律要求;第三,信託機制被形容為「從墳墓裡面伸出來的手」,因為委託人死亡後,其擁有的資產可透過遺囑信託的受託人加以管理及分配,且受託人管理及分配的方式主要是預先在遺囑中擬定。
 
因此建議資產擁有者針對資產在遺囑信託內容中妥善擬定受託人管理及利益分配的方式,並徵詢有經驗的專業人士協助。(本文由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李益甄口述,記者翁至威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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