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
保險業投入公共建設限制將再度鬆綁,立法院財委會今(6)日將審查保險法修正案,開放保險業可指派投資公共建設事業的董監事,保險業者投資意願將大增。
財委會准指派董監,保險業投資公建意願大增。(圖/好房資料中心)
修正案也同時設下關卡,禁止保險業藉此運用保戶資金介入上市櫃公司經營權,金管會支持這項修法案,以導引壽險資金投入公共建設。
根據立委提出的「保險法第146條之5條修正草案」,保險業投資交通運輸設施、公用事業設施及國民住宅興建等公共建設時,可以指派董監事。但保險公司指派董監事後,不能成為公共建設事業的控制公司,也就是不能直接或間接控制公共建設事業的人事、財務或業務經營,如不能指派董事長、總經理等人事。
保險業者表示,其用意主要是要讓保險業出資投入公共建設後,可以擔任董監事,有監督權,但不能擁有經營權。
公共建設多屬需要龐大資金挹注且回收期較長的投資案,一般都會以另設立特殊目的公司且以股票形式為投資架構。如果能讓屬於長期性運用性質的保險業資金,引入具穩定收益的公共建設,應可增加資金運用的效率。
此外,為防堵保險業再度利用保險資金,介入經營權,這次修正案只有開放「公共建設投資」部分可以指派董監事,至於「專案運用」部分,仍維持現行限制。
保險業辦理的專案運用,主要是一些政府核定的新興重要策略性事業,或創業投資事業的投資等。業者表示,如果專案運用部分的門也開,業者可能會透過創投事業的投資,再間接去控制其他上市櫃公司股票的投資,因此,專案運用的投資,這次並未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