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陳宏睿、余采瀅/台中報導
劉姓男子19日晚間在台中市自家社區機械車位停車後,車位不明原因墜落下方坑洞內,1歲兒子遭重壓死亡。檢警前天相驗後,21日詢問保養該設備的陳姓技工等人,釐清是否因機械故障導致意外,詢後將劉男、陳姓技工與陳姓機電業者都列為過失致死被告。
台中市都發局說,21日勘驗後,該停車設備屬2004年以前設備,但從未領有使用許可證,21日已勒令停止使用,將開罰所有權人與使用者。

台中市警第五分局19日晚間6時獲報,北屯區北平路三段一處民宅地下室有男童受傷。警方調查,37歲劉男當時停好車,抱著1歲兒子開車門拿取物品,機械車位卻掉落坑洞中,父子2人摔落,車子一度因打開的車門卡住,隨後掉落到坑洞,壓中男童頭部,送醫不治。
該社區採取汽車式電梯進出,抵達後再開到機械車位停放。劉妻質疑,事發時監視器拍到有住戶搭乘車庫電梯,是否誤觸導致意外;另認為車位維護廠商涉有疏失,提告過失致死,希望檢警查明真相。
承辦檢察官21日下午重回現場勘查,同時訊問維修保養陳姓技工,釐清事故原因,檢方詢後暫將劉男、陳姓技工與陳姓機電業者,都列為過失致死罪被告,訊問後請回,後續將收集機械車位維護保養紀錄等,釐清責任。
中市都發局說,內政部2004年訂定「建築物機械停車設備設置及檢查管理辦法」,出事機械車位屬該辦法發布實施前設備,經專業技師勘查,該設備從未依規領有使用許可證,已勒令停止使用,將開罰建物所有權人、使用者3000元至1.5萬元,限期改善與補領許可證,檢查確認安全才能恢復使用。
原文出處 【台中機械車位墜落 童遭壓死 父也列被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