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馥馨/專題報導
針對業者關切太陽光電可施作土地遲遲沒有新公告,經濟部能源局主秘蘇金勝表示,國產署已盤點過鹽灘地,排除濕地及國家公園敏感區,優先推動803公頃的國有廢棄鹽田設置再生能源,目前已由經濟部協同財政部與內政部辦理整體規劃。
國產署優先推動803公頃的國有廢棄鹽田,設置再生能源。(高雄市建管處提供)
何時才能公告?蘇金勝說表示,能源局正在和國產署辦理土地合作開發的簽約手續,國產署也正在盤點土地相關細節,能源局預定4月公告廠商遴選方式。
此外,鹽業用地變更為特種目的事業用地作業也同步進行中,能源局已委託城鄉分署撰擬開發計畫書,完成後即提送營建署審查。
至於業者反應國外進口的高效能模組,會被「選擇性」的排除在費率加乘6%優惠之外。
對此,蘇金勝說,相關檢驗辦法、檢驗實驗室都由標檢局認定,能源局尊重機制,也相信機制對大家都公平,沒有「排外」條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