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白錫鏗/台中報導
南投縣仁愛鄉鄉長吳文忠(已停職),被控就任鄉長短短數月,就在五十四件採購案收回扣八二七萬餘元,台中地檢署依貪汙等罪起訴吳文忠、白手套、廠商共廿五人,對吳求處重刑。
此外,在多項工程中負責驗收擔任審查委員的大學黃姓教授、張姓副教授,被控與鄉公所承辦人員在有女陪侍酒店內,簽名列席驗收審查會議、完成驗收審查等文件,均被依偽造文書罪起訴。
南投縣仁愛鄉長吳文忠涉貪汙案遭停職。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起訴書指出,吳文忠(四十八歲) 二○一八年以無黨籍身分當選第十八屆仁愛鄉長。為支應龐大競選經費開銷和個人債務,與姪子張宏義及擔任代表會主席時的司機杜品宏,向施姓廠商期約選前每交付一百萬元,當選鄉長就可獲分配公所二千萬元額度工程,共索賄六百萬元。
吳文忠就任後,為補選舉期間的財務缺口,又指使白手套出面,以夥同廠商圍標或要求公所人員配合指定小型廠商方式,支配各類標案,藉此向得標廠商收取回扣。另還對請領工程款的廠商索賄。上任仁愛鄉鄉長數月,涉貪採購案件達五十四件,回扣金額約八二七萬元。
另鄉公所建設課承辦員黃男涉接受招待喝花酒,幫助洪姓土木結構技師取得某標案,驗收時,洪以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名義聘知名大學土木工程系黃姓教授、某大學景觀系張姓副教授擔任驗收審查委員。四人至有女陪侍的理容KTV、酒店喝花酒,四人分別在驗收會議單簽名,製造出席假象。
檢察官查出,廠商招待承辦員、審查委員喝花酒共十五次,在風化場所洩露招標期限、履約期限、預算金額等。
起訴書指出,吳文忠身為鄉長,竟不知廉潔自持,貪取回扣賄賂,顯有違選民付託及社會期待,更斲害身為民意代表及政府機關所代表之公益形象,請求法院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