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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產署開放文資免費認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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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時報記者林昱均/台北報導
 
我國目前有309處文化資產由財政部國產署管理,考量維護經費龐大且占用情況普遍,國產署近日修正發布要點釋出利多,只要是文資占用人首次簽約且認養五年以上,可豁免繳納補償金,期滿後採免費認養,國產署預期可省下文資維護經費。
 
我國目前無人繼承文化資產由財政部國產署管理,多為老舊的廟宇、古蹟,國產署也因此被稱為「全台最大廟公」。
 
財政部。(圖/吳靜君攝)
財政部。(圖/吳靜君攝)
 
不過,單一古蹟維修經費動輒數百萬元以上,309處文化資產上看十億元,如台南市三山國王廟一案修繕經費就高達4千萬元,國產署坦言無力負荷所有案件的修護費用。
 
而國產署因古蹟問題已多次遭地方政府開罰,像是新北淡水老街的木下靜涯故居、北市北投不動明王石窟等,皆出現「官罰官」的罕見案例,國產署北區分署分別遭到新北市、台北市文化局開罰30萬元。
 
為解決文資維修問題,國產署自2018年開放民間團體認養文化資產,每次最多可申請認養六年,無次數限制,如果是長期占用人須繳半數補償金。
 
惟截至今年6月底,國產署僅43處文資獲得認養,其中約1/3(14處)為民間占用人申請認養案件,如台北市古蹟延平基督教會、高雄市古蹟旗後天后宮、台南市古蹟麻豆護濟宮等,剩下仍乏人問津。
 
為提高認養文資誘因,國產署近日修正「國有非公用不動產被占用處理要點」,自7月5日上路,提供占用人免費就地合法條款,只要占用人申請取得所占用文資的合法使用權,補償金減半計收,若文資認養契約達五年以上,補償金可暫緩繳交,只要在契約期間無違約或解約甚至免繳補償金。
 
而首次認養契約期滿後,占用人可依照「國有非公用文化資產認養維護要點」規定繼續認養,無需再支付費用給國產署,僅負擔文資的水電、管理維護等費用,提供占用人免費就地合法,國產署則透過民間引資以省下公帑。
林昱均∕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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