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戴鈺純/綜合報導
北市府辦理「臺北市公寓大廈共用部分維護修繕費用補助申請」,第二階段申請時間於10月1日至10月31日開放受理,本階段受理申請對象為92年12月31日以前領得使用執照之公寓大廈,並完成管理組織報備者。
建管處處長劉美秀表示,為增進公寓大廈維護管理成效,鼓勵既有老舊公寓成立管理委員會,臺北市公寓大廈共用部分維護修繕費用補助包含「滅火設備」、「警報設備」、「避難逃生設備」、「電動車充電設施」、「樓梯間防墜設施」、「開放空間兒童遊憩設施」及「開放空間照明設備」,最高補助金額為維護修繕費49%。
並且依社區戶數區分補助額度,總戶數100戶以下者,最高補助10萬元;101戶至200戶者為15萬元;201戶以上者則為20萬元。符合資格之社區須由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檢具6個月內之相關修繕資料及申請表向建管處提出申請。
相關資訊可至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網站(首頁>檔案下載>申請書下載>公寓大廈科>【臺北市公寓大廈共用部分維護修繕費用補助申請】相關表格)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