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思逸/台北報導
一例一休上路半年,其中一項新制「花花班條款」,即規範輪班制勞工兩班間至少應有連續十一小時休息時間,仍未實施。昨傳勞動部已行文行政院,建議二○一九年才上路,勞動部回應,決定權仍在政院。
一例一休規範輪班制勞工兩班間至少應有連續十一小時休息時間規定,仍未實施。昨傳勞動部已行文行政院,建議二○一九年才上路,勞動部回應,決定權仍在政院。(翻攝自http://www.fujitv.co.jp/)
護理師等輪班制勞工,排班可能採取第一天晚班、第二天早班的跨日上班模式,很苦勞,俗稱「花花班」。立院審查一例一休時,便新增花花班條款,明訂排班要間隔十一小時,讓勞工充分休息。
「花花班條款」納入一例一休後,卻一波三折,原本立院初審時,明訂一年後實施的日出條款,三讀通過又拿掉日出條款,總統發布實施一例一休時,直接註明花花條款由行政院訂定施行日期。花花條款被隱形,曾引來勞團不滿。勞動部前任部長郭芳煜曾說,力拼一年上路。
昨傳出勞動部已行文行政院建議「二○一九年上路」,勞動部發言人郭國文表示,確有行文,但他不願證實是否後年上路,最終仍看行政院決議。
針對花花班條款,勞動部多次收集意見,但各界反映兩極大化,有企業直言將衝擊運作,高喊「修法刪除」、有企業盼給緩衝期等、也有團體希望盡速實施。
全國產業總工會理事長莊爵安表示,立法是美意,讓勞工有充分時間,但間隔十一小時,衝擊輪班、正常運作,甚至有勞工因此權益受影響,同意「漸進實施」。
台鐵產業工會秘書蕭農瑀批評,延後實施明顯「討好資方」,政府卸責,棄勞工於不顧,現行台鐵排班制度,呼籲輪班間隔十一小時盡速上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