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晚報記者賴于榛/台北報導
行政院會今通過「印花稅法」的廢止案,已邁入第85個年頭的印花稅將走入歷史。行政院長蘇貞昌說,統一發票中獎、裝假牙、生小孩住月子中心、長輩住安養中心的費用收據等都要繳印花稅,廢除是全民受惠。
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表示,此案是行政院優先法案,院會正式通過後將送立法院審議,三讀通過後主計總處將啟動彌補方案準備撥補預算。
行政院會今通過「印花稅法」的廢止案。(聯合新聞網)
現行印花稅完全是地方收入,過去三年都飆破百億元,105年106億元、106年111億元、107年122億元,是地方政府不小的財源挹注。但實務上也有課稅稅基不合時宜、重復課税疑慮 及憑證性質認定爭議等,因此也常造成民怨,行政院因此決定廢止。
但政院廢除印花稅,也引發國民黨執政縣市首長反彈。國民黨15縣市首長上個月底發表共同聲明,要求在政府未找到長期穩定替代財源前,不得擅自廢止《印花稅法》。但上午行政院院會討論廢止案時,只有高雄市副市長葉匡時發言指出,如果廢止印花稅,希望中央可以維持地方稅收。Kolas表示,地方印花稅今年是多少,明年一定補多少,會「補好補滿」。
財政部則指出,替代財源部分,在財政收支畫分法修正前,未及納編預算年度,由行政院主計總處衡酌中央政府財源,統籌規畫「補足」各地方政府減少的稅收,後年度再由財政部編列預算補足,未來會納入財政收支畫分法修正草案通盤處理。
財政部長蘇健榮解釋,地方稅收變成中央補足,不會影響地方財政自主,就是視同地方稅收,且類似處理方式過去也有,像是土地增值稅減半增收曾導致地方稅收減少,賦稅署至今每年都編列預算補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