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 記者羅紹平/綜合報導
爭議近13年的台東美麗灣渡假村開發案,業者決定退場「不玩了」,台東縣政府證實業者日前已提仲裁,向台東縣政府求償12億元。台東縣政府表示,將組最強陣容面對仲裁庭。
台東杉原海邊美麗灣渡假村開發案,民國94年底動工、96年主體建築完工,不過從動工階段環保團體就陸續抗爭,期間甚至提出「建照和執照無效、環評無效」訴訟,建照和執照部分,業者勝訴,但高雄最高行政法院在去年3月底判決「撤銷環評結論」定讞。
爭議近13年的台東美麗灣渡假村開發案,業者決定退場「不玩了」。(圖/林豐傑提供)
台東縣長黃健庭去年11月間在台東縣議會縣政報告時,即透露業者要退出的訊息,台東縣政府極力想辦法,希望不要走到這一步,甚至不排除由業者再提環評,但業者最終還是決定退場,因一旦重提環評,又要再走好幾年,且無把握環評能過關,惹一切努力終究虛擲,不如就此停損。